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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的审结都是一次营商环境的优化
作者:郝晶晶 崔晓丽  发布时间:2022-06-20 16:29: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仇怀俊经3次开庭、4次庭后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简要案情

2021年5月下旬,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经口头协商一致,由原告李某提供资金、市场、营销资源,被告张某负责对收购煤炭进行深加工,共同利用某公司的场地、车间、设备,合作进行煤炭加工业务。

口头协议达成后,原告李某依约陆续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用于购买煤炭保证金、设备、支付平台保证金等。张某积极组织人员,利用某公司的场地、设备对李某提供的煤炭进行深加工,在成功交付首批精选煤后,双方因补签书面合作合同产生矛盾,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及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设备款、购煤款、平台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特色审调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且原承办法官因工作调动原因无法继续审结此案,仇怀俊庭长半途接收此案后,认真查阅庭审笔录、核实相关证据,逐一梳理本案可能涉及到的各种法律关系。

经研判后,本案可能涉及到合伙法律关系、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加工承揽法律关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显然一个案子不可能一次性处理这么多法律关系,倘若将本案拆解成多案进行审理,会徒增诉辩双方的负担。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仇怀俊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将本案诸多法律纠纷一次性解决。

在掌握基本案情的情况下,为缩短审理时限,节约司法资源,仇庭长一方面尽快安排开庭继续审理,另一方面积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力争能促成双方和解,使得案结事了。

但历经多次开庭审理和庭后调解,双方当事人仍在一些问题上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进入瓶颈期。

仇怀俊法官先是从证据规则和证据有效认定的角度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多方面多维度为双方分析利害得失,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理性诉讼、诚信经营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并大胆为双方当事人提出更符合客观实际的调解建议,原本僵持不下的李某、张某被仇庭长切切实实为当事人着想的工作本心以及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折服,最终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曾经的剑拔弩张也冰释前嫌。

 
来源: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