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辱骂同学算欺凌吗?”
“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吗?”
“同学之间的互相推撞、拉扯算欺凌吗?”
“把同学的书本、学习工具等毁掉算欺凌吗?”……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坚决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1月25日,矿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杜燕娜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携部门干警走进东四尺小学,针对“预防校园欺凌”这一主题,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律宣讲。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宣讲的形式,围绕校园欺凌的概念、校园欺凌者的法律责任、如何拒绝校园欺凌等内容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让同学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可以被定义为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给被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哪些危害,校园欺凌的加害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问题。同时,鼓励同学们今后要勇敢的对欺凌说“不”,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要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此次宣传活动,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与法院干警互动热烈。下一步,矿区法院将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与法相依,护航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