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联合印发了《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为推广要素式起诉状及答辩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干警已经在3月份对起诉状和答辩状每项要素逐项学习,熟知文本内容;在立案大厅导诉台、立案窗口等位置,提供起诉状、答辩状的空白文书样式和实例参考文本,方便当事人随地下载、使用;导诉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专门负责指导当事人依照示范文本填写有关内容,帮助群众聚焦争议点、明确诉讼请求,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
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式方式,内容简洁明了、使用方便快捷,方便了人民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同时也方便法官精准确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围绕焦点问题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今后,矿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便民理念,把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推广落实好,将示范文本嵌入到在线诉讼服务等平台,将示范文书应用与速裁快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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