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矿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裴元钊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
会议强调
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要原则,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首要任务和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会和把握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
要聚焦全会精神,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提前做好谋划,制定阶段性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员覆盖、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提高履职能力、干好司法审判本职工作上。
要立足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结合点,依法能动履职。以公正司法促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市场化、法治化措施保企业、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为有效抓手,强化指标意识、质效意识和赶超意识,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裁判水平,加快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